“她教唆孩子打我”、“我懷疑我哥哥的死和她有關”……在老漢胡某與妻子宋某的離婚訴狀中,他的指控讓法官都覺得有些“驚悚”,不過經調查,其中不少指控都沒有證據(jù)支持。經李滄法院判決,駁回胡某的訴訟請求,不準兩人離婚。
胡某與宋某都已近七旬,十多年前,當時胡某還在做生意,因為公司資金周轉出現(xiàn)問題,胡某欠下了一屁股債,在重重打擊下出現(xiàn)了精神異常。2000年初,胡某到精神病院住院一年多接受治療。今年4月,胡某到法院起訴要求與宋某離婚,而起訴狀中的“控訴”更讓宋某覺得老伴又犯糊涂了。胡某稱宋某“性情暴烈,兩人沒有共同語言,她為了一些生活瑣事虐待老人,還砸碎了家里的門窗玻璃”,另外“她陷害關押我,為了霸占財產,唆使子女打我,導致我身體多處受傷”。胡某希望法院能準予兩人離婚,同時財產依法分割。
宋某承認與老伴的感情已經破裂,但對于起訴離婚,不能確定是否是他在清醒環(huán)境下的真實表達。法官告訴記者,在辦理離婚時胡某十分急切想要分割財產,“胡某可能希望通過離婚獲得一筆財產,然后繼續(xù)做生意。”另外宋某也覺得老伴的行為有些異樣,雖然雙方感情已經破裂,但宋某表示并不想與胡某離婚,她擔心離婚之后老伴真的拿錢去做生意,萬一再受騙可能會遭到雙重打擊。
法院認為,兩人都上了年紀,今后的生活中更需要相互照顧。因為家庭瑣事發(fā)生糾紛,但這不影響他們的夫妻感情,“只要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加強溝通、互相尊重、互相信任、相互關心、相互體貼,雙方還有和好的可能”。經李滄法院一審判決,不準胡某與宋某離婚。